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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嘉靖年间发生的地震到底造成了哪些损失

2023年12月19日 热点资讯

明朝嘉靖年间发生的地震,到底造成了哪些损失?

在我国历史上造成后果最严重的的一次地震灾害,发生在明朝嘉靖年间,当时的死亡人数,是现代人无法想象的。

明朝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1月23日)夜间,在陕西渭南一带和山西蒲州等地发生了强烈地震,死亡83万多人。这次地震是我国历史上有明确文字记载的最大的一次地震。

明人朱国桢《涌幢小品》载:地震发生时,陕西、山西、河南等地同时发生地震。渭南、蒲州等地震时:“(震)声如雷,鸡犬鸣吠。”受地震影响,黄河、渭水因河道壅塞,河水上涨泛滥,华山、终南山“山鸣”。地震后,渭南城门陷入地中,华州城墙全部倒塌,潼关、蒲坂两地城墙全部塌陷。至于民居、官舍更是成为一片废墟。

地震当夜,祭酒王维桢在母亲房中聊天。二鼓时分,母亲让王维桢回房休息。王维桢回屋,还未到床,地震发生。王维桢急忙奔出,呼唤母亲,此时母亲已入睡。随之,王维桢被倒塌的墙壁压死,而王维桢母亲的房屋虽然也发生倒塌,但她却侥幸存活。

地震后,渭南、同州地方一些乡民乘乱打劫,哄抢官仓,均被镇压,事件得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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