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挖山洞养狗吗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草
2024年11月14日 热点资讯
依法文明养犬是防止犬只伤人和疫情传播,维护公共安全秩序和市容环境的需要,也体现了城市的人居品质和文明程度。记者获悉,《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于10月12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草案需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为什么桂林要对养犬管理进行专项立法?条例草案对养犬区域是如何划定的?对犬只免疫、登记及对有关违法行为的罚款等是如何规定的?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
养犬管理现状不乐观 亟须法制保障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对环境卫生和幸福指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我市养犬数量日益增多,安全养犬、文明养犬、健康养犬的呼声日益高涨。然而,目前我市养犬管理现状仍不容乐观,与广大市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据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发现,近年来,因我市未实行养犬强制登记,养犬管理工作基本处于停滞无序状态。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桂林市六城区市民养犬约12800只。其中大型犬和烈性犬约3000只,打疫苗犬只比例约占60%。2017年至2018年,桂林市六城区中被犬只咬伤107人,因犬只扰民报警1354起,因犬只引发群众纠纷397起,因犬只引发治安立案28件,因犬只引发刑事立案4件。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日升说,养犬管理是个全国性难题。2019年4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工作责任以及加强地方专项立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李日升表示,我市已经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正在奋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这就要求我市必须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美丽的人居环境和市容环境。根据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近年来公安机关处理的涉犬纠纷情况,必须要将养犬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制定一部适合我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养犬管理地方法规。
划分三类养犬区域 实行登记制度
条例草案共分六章,分别为:总则、登记和免疫、日常管理、经营诊疗和救助、法律责任、附则。
哪些地方可以养犬,哪些地方不可以养犬?这是养犬人最关心的问题。据了解,养犬区域的划分目前没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参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和《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养犬管理的实际需要,划分成三类养犬区域。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区以及集体宿舍区、体育运动区,医院办公服务区,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区、运动区和学生宿舍区为禁止养犬区。
除禁止养犬区外,城市建成区、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和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为限制养犬区。限制养犬区具体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除禁止养犬区、限制养犬区以外的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条例草案对养犬数量和品种限制也做了规定:限制养犬区内,每户家庭限养两只。限制养犬区内禁止饲养、繁殖、经营烈性犬和大型犬。禁养犬只的品种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条例草案明确,养犬人饲养犬只应当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由于养犬登记制度涉及养犬人利益,在起草过程中起草责任单位组织了听证会,把养犬登记制度作为听证会讨论议题之一。在听证会上,各方面代表对设定养犬登记制度表示赞成。”李日升说,养犬登记是养犬管理制度的基本抓手,只有实施了登记制度才能够进一步落实免疫制度,才能够落实全面管理。不进行登记,就无法知晓养犬数量和是否免疫等养犬基本情况,就无法建立养犬智慧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不进行登记并佩戴犬只标识牌,就无法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的其他各项措施。
条例草案还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犬只应当佩戴犬牌,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用长度为1.5米以下的犬绳(链)牵引,使犬只保持在可控范围。
违反条例将罚款 逾期不改正没收犬只
为保证法规得以贯彻实施,条例草案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没收等处罚规定。例如,在禁止养犬区内饲养犬只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只一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未经登记养犬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只五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饲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虐待、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桂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的阳瑞明一直参与条例草案起草、修正和送审工作。在他看来,之前由于执法部门不统一或没有养犬管理的专责机关,导致养犬管理在有些执法部门成为边缘业务。再加上养犬管理问题多发、事务细碎、易于成为矛盾冲突点和社会敏感点,养犬管理执法往往吃力不讨好,导致有些执法部门执法意愿不强,动力不足。“在养犬人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地方性法规提供了外在的约束机制。”
阳瑞明表示,条例草案立足我市实际,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为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相信条例草案正式实施后,犬只伤人、犬吠扰民、影响环境卫生、疫病隐患、因犬引发的名种社会矛盾纠纷等问题将会得到明显改善。
记者邱浩 通讯员吴文婷
我市养犬区域将这样划分
禁止养犬区: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区以及集体宿舍区、体育运动区,医院办公服务区,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区、运动区和学生宿舍区。
限制养犬区:
除禁止养犬区外,城市建成区、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和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限制养犬区具体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般管理区:
除禁止养犬区、限制养犬区以外的区域。
- 上一篇:农村养猫秘诀大全养猫经验分享害羞
- 下一篇:养猫还是养狗子养猫好还是养狗好科学大刊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