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租房布置客厅装修住房保障纾民困楼层
2025年04月25日 热点资讯
2003年以来,我市共建设公租房2112套,总建筑面积11.02万平方米,户均面积52.19平方米。市属公租房分布在德惠、德惠西、德轩、德众、惠民、广汇等小区。2020年以来公租房租金为7.5元/平方米·月,持有《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廉租房)租金为1.2元/平方米·月。
为保障对象提供更加人性化服务并盘活空置公租房,进一步减少配租矛盾,按照公租房的楼层和配套设施等情况综合评价,结合近年来我市公租房配租实际,对公租房租金进行了调整,市发改委和市房产服务中心共同印发了《关于嘉峪关市公租房按楼层定价租金标准的通知》,由嘉峪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执行。2022年8月1日起新签订租房合同及续租的按照新标准执行,现合同期内租金不变。
调整后公租房租金均价为7.5元/平方米·月,持有《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廉租房)租金均价为1.2元/平方米·月;全阴面房屋租金均价5元/平方米·月,持有《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廉租房)租金均价为0.8元/平方米·月;广汇街区20套公寓式公租房,无燃气、配套设施不齐全、楼层高,租金定为280元/套·月。具体定价如下表:
公共租赁住房楼层定价表
房屋情况
楼层(层)
租金(元/平方米·月)
平均租金(元/平方米·月)
南北通透
及全阳面
6
6.5
7.5
5
7
4
7.5
3
8
2
8.5
1
7.5
全阴面
6
4
5
5
4.5
4
5
3
5.5
2
6
1
5
持有《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最低生活
保障对象(廉租房)楼层定价表
房屋情况
楼层(层)
租金(元/平方米·月)
平均租金(元/平方米·月)
南北通透
及全阳面
6
1
1.2
5
1.1
4
1.2
3
1.3
2
1.4
1
1.2
全阴面
6
0.6
0.8
5
0.7
4
0.8
3
0.9
2
1
1
0.8
广汇街区20套公寓式公租房定价表
房屋情况
租金(元/套·月)
公寓式公租房
280
根据《嘉峪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嘉政发[2019]5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本着让利于民、鼓励按时续租的原则,在租金调整的过程中租金计算举例如下:
1.公租房租赁期的续租时间为2022年8月1日及以后的,按照新标准执行,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已提前续租的,如所在楼层租金上浮可不做变更;如所在楼层租金下浮可顺延租期(例:南北通透6楼50㎡公租房租户7月1日已签订续租合同,新租期为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按7.5元的标准交纳房租4500元,现租金调整为6.5元的标准只需交纳3900元,多交的600元将按日租金往后计算顺延租期,下一年续签合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2.公租房租赁期的续租时间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之间的,按如下情况进行租金计算:
例一:南北通透6楼50㎡公租房租户,原租期为2021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如未按期续约则租金分段计算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租金按7.5元标准计算,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租金按6.5元标准计算。如已按期续约按7.5元标准交纳租金4500元,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租金按6.5元标准计算多交纳的450元将按日租金往后计算顺延租期,下一年续签合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例二:南北通透2楼50㎡公租房租户,原租期为2021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如未按期续约则租金分段计算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租金按7.5元标准计算,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租金按8.5元标准计算。如已按期续约按7.5元标准交纳租金4500元,则不再补交费用。
(撰稿人——市房产服务中心 王文莉)